更新时间:2026-11-05 10:54:50点击: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基层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全局性影响。当前,广西正处于“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广西2026新春第一会旗帜鲜明提出“全面化解历史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力促进安全稳定”,为八桂大地推进基层治理标定航向。以善治解“心结”,以实干启新程,方能将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为中国式现代化广西实践绘就坚实底色。
认清基层善治对发展大局的时代价值和现实紧迫
基层善治是筑牢边疆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坚实根基。广西作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世居民族多、沿边沿海区位特殊,这决定了基层治理不仅关涉一域的社会稳定,更关乎国家安全大局。同时,加强基层治理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当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矛盾化解中得到公平维护,基层治理便成为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融合的黏合剂,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奠定最坚实的群众基础。历史遗留的土地、林权、库区移民等矛盾纠纷,具有成因复杂、牵涉面广、敏感度高等鲜明特征,若处置失当,极易牵一发而动全身,甚至可能影响民族团结、边疆稳固。基层是感知社情民意的“神经末梢”,是防范化解风险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巩固执政根基的前沿阵地。唯有通过善治将矛盾消弭于萌芽、化解在基层、稳控在源头,才能有效阻断风险传导转化的链条。
基层善治是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历史矛盾是发展的“梗阻”,其消耗行政资源和损害发展环境。当土地、资金、项目、人力等发展要素长期沉淀于矛盾纠纷中无法盘活,便成为发展潜力的无形损耗。在实践中,不少历史积案往往存在着产权界定不清、契约执行受阻、规则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会直接侵蚀营商环境的软实力和吸引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物质要素的持续投入,更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基层善治通过厘清权责边界、修复社会信任、激活主体能动性,能够将沉淀的要素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转化为投身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在“十五五”产业布局优化、区域协调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化解一个历史矛盾,往往就是盘活一方资源、温暖一片人心、打开一域发展新空间。
基层善治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诠释。历史矛盾本质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历史矛盾的过程,就是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党的宗旨的治理实践。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出现“击鼓传花”“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根源在于个别地方和部门对群众诉求的漠视推诿、对复杂矛盾的回避绕行。化解历史矛盾意味着我们必须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决心,正视发展进程中的利益调整、转型发展的阶段阵痛,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这种鲜明的治理取向,深刻诠释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执政逻辑。当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件件得到妥善解决,当公平正义在基层“最后一公里”得到有力彰显,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在润物无声中持续巩固。
基层善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探索。广西作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其治理实践既要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普遍规律,又要回应特殊区情、解决特殊问题,在“共性”与“个性”辩证统一中探索可行路径,这是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贡献。当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成效在八桂大地不断显现,当边疆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成为常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便以最直接、最可感、最有说服力的方式呈现于世人面前,成为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治理支撑和生动的实践样本。
找准以基层善治化解历史矛盾的方法准绳
坚持党建引领,把稳治理方向。基层治理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唯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方向不偏、立场不移。在基层要着力构建“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员中心户”多级联动的组织体系,推动组织链条纵向延伸嵌入治理末梢,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基层治理各环节的全覆盖,让党旗在矛盾化解一线高高飘扬。完善党员干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全面推行“党员联户”“党员包案”“党员承诺”等有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在排查风险隐患、调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中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矛盾排查、分析研判、调处化解、跟踪回访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矛盾化解工作体现党的意志、贯彻党的要求、反映群众呼声、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恪守人民主体,凝聚治理合力。人民群众是基层治理的受益者、评判者,更是参与者、建设者。要走好群众路线,坚持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的重要原则,不断完善“社区议事厅”“村民说事日”“网格议事会”等基层民主议事平台载体,让群众真正从“旁观者”“局外人”变为“主理人”“当家人”。在矛盾化解实践中,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到“事心双解”,通过平等对话、理性沟通、民主协商等方式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画出和谐共处的最大同心圆。把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汲取群众智慧贯穿治理始终,真正激发蕴藏在群众中的强大治理动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筑牢法治思维,守住治理底线。法治是基层治理的最优模式,也是化解历史矛盾的根本遵循和可靠保障。要严格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等法规政策,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确保每一起矛盾、每一个环节都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在处理征地拆迁、产权纠纷、资源分配、劳资争议等敏感复杂问题时,必须强化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把关,坚决防止“和稀泥”式化解,从而留下新的隐患和后遗症。持续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基层社会的普遍共识和行动自觉,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增量、优化治理生态。
坚持系统观念,提升治理效能。历史矛盾往往成因复杂、时间跨度长、牵涉主体多,必须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局限,牢固树立全局视野、系统思维和长远眼光。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打破部门壁垒、消除本位主义,推动司法、信访、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各方力量握指成拳、协同发力、集成作战。建立运行顺畅的“排查—研判—交办—化解—回访”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责任清晰、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坚决防止“按下葫芦浮起瓢”,甚至激化矛盾升级。同时,要充分尊重和鼓励基层首创精神,既传承弘扬寨老议事等传统治理智慧,又主动拥抱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浪潮,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微改革”“微创新”,运用现代化治理理念、治理方式及治理手段,推动历史矛盾化解提质增效。
在动真碰硬中把化解历史矛盾落到实处
加强梳理排查,摸清历史矛盾底数。化解历史矛盾,前提是把“病灶”找准、把“症结”摸透、把底数搞清。要按照全面排查、全面梳理、全面起底、全面建账等相关要求,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各类历史遗留矛盾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滚动式扫描排查,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确保不漏一案、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对排查出的矛盾风险,要建立“一案一策一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化解路径、办结时限和稳控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挂图式作战、项目化推进。特别是对那些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的“钉子案”,要实行挂牌督办、提级办理、领导包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动态销号、彻底清零。
强化工作责任,压实“关键少数”担子。历史矛盾往往积弊较深、阻力较大、协调难度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挺身而出、带头攻坚。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既挂帅又出征、既听汇报又到一线,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负责的责任传导机制。要将矛盾化解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化解有力、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予以褒奖,对推诿扯皮、化解不力、引发事端的严肃追责问责。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切实树立起“化解矛盾是政绩、留下矛盾是隐患、激化矛盾是失职”的鲜明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
注重方式创新,推动治理迭代升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变量”和“最大增量”。要认真总结推广“随手拍”“微治理”“云调解”等移动端平台和典型经验,全面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格员上报、信访窗口、领导信箱等线上线下诉求反映渠道,实现群众诉求一键提交、智能分派、限时办理、跟踪反馈。加快建设全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智慧矛调中枢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矛盾高发领域、易发区域、频发群体和演变规律,推动治理模式从“被动响应、事后处置”向“主动预警、事前预防”的深刻跃升。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基层治理,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科技赋能全面提升矛盾化解质效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建强善治铁军,夯实治理人才支撑。基层干部是化解历史矛盾的一线尖兵和骨干力量,其能力素质、作风状态直接决定治理成效。要大力实施“金牌调解员”培育计划和“法律明白人”普及工程,确保每个村(社区)配备群众认可的“法律明白人”,每个乡镇(街道)都拥有若干名经验丰富、威信较高、善于攻坚的调解能手和治理骨干。要加强实战化、精准化、常态化培训,围绕政策法规运用、群众工作方法、突发事件处置、心理疏导干预等重点内容,全面提升基层干部化解复杂矛盾、应对复杂局面的真本领硬功夫。要完善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激励保障机制,对在矛盾化解中表现突出、贡献卓著的基层干部和调解员及时给予表彰,大力营造学先进、当先锋、善治理、重实干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生态。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成果。化解历史矛盾,既要立足当下“治已病”“清存量”,更要着眼长远“防未病”“控增量”。要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重点项目实施、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改革推进前,充分论证可能引发的矛盾风险,制定完善应对预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产生。要建立化解成效“回头看”和动态监测制度,对已销号清零的矛盾定期组织回访,深入了解群众满意度,科学评估化解实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反弹回潮苗头,坚决防止问题死灰复燃。将基层治理成效特别是矛盾化解绩效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深度挂钩,真正形成善治光荣、推诿可耻、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和刚性约束。通过制度创新固化实践成果、规范主体行为、引领长效常治,为“十五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行稳致远筑牢坚实的制度堤坝和治理根基。
(作者系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